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结合全县各部门公益性岗位设立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旬邑户籍,法定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
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44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并已在县劳动服务中心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求职登记的人员,应聘一类岗位人员向县劳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二);应聘二类岗位人员向县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2、审查推荐。县劳动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按照要求分别对一类、二类岗位应聘人员开展资格审查、按需推荐或考试考核工作。对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量的,采取按需推荐;对申请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量的,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3、公示。县劳动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4、聘用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月内,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外,其他从业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如因政策变动或有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待遇条件
工资不低于陕西省公布的旬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各岗位工资待遇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七、报名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2份;
6、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二类)。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类岗位县劳动服务中心公岗管理股
-
二类岗位县人才交流中心
-
九、报名时间
年11月5日-11月8日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附件二:
来源: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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