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前后,正是孔明灯燃放高峰期,为消除“孔明灯”燃放引发的安全隐患,近日,旬邑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派出所对城区“孔明灯”销售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户、文化用品店店、街道流动摊点等可能出售孔明灯的场所和区域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户、消费者宣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危害,督促经营户增强自律意识,不销售“孔明灯”。提醒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危险性,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违反规定销售“孔明灯”的商户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30余户,有效保障了节日安全。(旬邑县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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