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第22号。
据通告,近期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食品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大类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非法添加、污染物超标、品质不达标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淳化中学学生灶购进标称西安富集油脂有限公司(分装)生产商标为金雨莲的纯正菜籽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57mg/kg,标准值为≤2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结果为不合格。
(二)咸阳市秦都区印象巴蜀炒菜馆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咸阳市秦都区印象巴蜀炒菜馆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陕西乐品老板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咸阳鸿渐卜凡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白酒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陕西乐品老板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咸阳市秦都区印象烹小鲜餐饮店使用的骨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咸阳鸿渐卜凡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旬邑县城关镇新邑豳超市销售的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66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武功县胖子蔬菜批发零售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05mg/kg,标准值为≤0.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武功县胖子蔬菜批发零售销售的青菜,毒死蜱检出值为1.0mg/kg,标准值为≤0.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咸阳市秦都区涮鱼串串小吃店使用的汤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咸阳市秦都区香回味把子肉餐饮店使用的圆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咸阳市秦都区蛋蛋四季海鲜餐馆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咸阳市秦都区撸一撸火锅串串店使用的啤酒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三原西阳梁超果蔬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1mg/kg,标准值为≤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泾阳县三渠镇三渠中学购进的蘑菇,总汞(以Hg计)检出值为0.4mg/kg,标准值为≤0.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八)旬邑县城关百家旺粮油调料经销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5.2mg/g,标准值为≤3mg/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