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费季·夜京城”活动已经启动,“夜经济”悄然而兴。尽管古代没有“夜经济”一说,但“夜市”作为“夜经济”的重要形式,肇始于殷周之际,渐兴于汉唐、盛于两宋,并延续元明清诸代。
而北京“夜经济”则兴于元代,明清及民国时期逐步发展出不同商业区,为京城人们的“夜生活”提供了诸多选择。
清代徐扬绘《京师生春诗意图》(局部)民国时期大栅栏街景“夜经济”古已有之说起“夜经济”,古已有之,其雏形为“夜市”,原本为开设于夜间的买卖街市,后泛指夜间的商贸及娱乐消费活动。而今“夜经济”被定义为“从当日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所发生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
早在殷周之际,“夜经济”,即夜市,已有了雏形。《周礼·同市》云:“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阳而市,贩夫贩妇为主”。“朝市”即早上及白天的市场,多是商贾之间的“大生意”,而“夕市”即夜市,为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后一般市民与小商贩之间的“小买卖”。
两汉时期,夜市逐渐繁盛。东汉学者桓谭在《新论·离事》中已有关于夜市的记载:“扶风漆县之邠(bīn)亭,部言本太所处,其民会日,以相与夜市,如不为期,则有重灾咎。”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邠”进行释义时,也提到了“夜市”。《邠亭·邑部》“邠”字解曰:“豳(bīn),美阳亭,即豳也。民俗也,夜市。”“邠”同“豳”,古地名,也就是今天的陕西彬县、旬邑县接壤的地方,汉代时属漆县管辖。可见当时“邠”地的夜市已经成为了一种民俗活动。但那时的夜市只处于初级形式,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而真正意义上的“夜市”及“夜经济”兴于两宋。
史籍中对唐中晚期夜市的记载比较明确。诗人王建在诗中称之:“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因唐代居民区与商业区严格分隔,夜幕降临,街鼓响起,城门、市门与坊门关闭。韦述《西都杂记》称:“西都禁城街衢,有执金吾晓暝(míng)传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许驰禁前后各一日,谓之放夜。”当时的都城长安(今西安),由执金吾(守城官吏)每晚以鼓声告知百姓,“禁夜”开始,只有正月十五可以开放三天,设有夜市,实为灯市。
历史上夜市的真正开放并形成规模是在宋代。据《宋代商业史研究》载:乾德三年(公元年)四月十三,太祖赵匡胤下令开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由于当时坊市合一,每天夜市还未结束,早市已经开场,故《铁围山丛谈》云:“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耍闹去处,通宵不绝。”
宋朝的夜市,人来客往,买卖兴旺,酒楼、小吃、茶坊、勾栏(戏院)等应有尽有,并以北宋东京(今开封)、南宋临安(今杭州)为盛,已形成了“夜经济”的规模。
元明清时期,夜市时兴时衰。元朝立国不足百年,并实行宵禁制度,元大都建成初期及南北漕运开通后夜市逐兴,后受到一定抑制,直到明朝才得以恢复。
明朝时的夜市,以北京、南京、杭州、西安、开封等城为代表。明代诗人郎瑛在《七修类稿·北关夜市》诗中对当时夜市景象的描写较为细致:“地远那闻禁鼓敲,依稀风景似元宵。绮罗香泛花间市,灯火光分柳外桥。行客醉窥沽酒幔,游童笑逐卖饧箫。太平风景今犹昔,喜听民间五袴(kù)谣。”
而清代文学家宣鼎在《夜雨秋灯录》中对当时的夜市也有所记载:“忽见高处有城垣,门半掩,悄睨(nì)之,中有灯火。人物往来,贸易若夜市。客本贾人,见之心喜,掩入,随步所之,见各家门户悬有灯彩。”由此可窥见明清夜市之盛况。
通州夜市至晓不绝元代忽必烈定都北京后,在金中都旧城东北部兴建新的宫殿和都城,并于至元十六年(年)“命枢密院发军五千,雇役千人开浚通州水路”,使漕运直抵大都,“千樯(qiáng)万艘,辐辏(còu)云集”,由此促进了北京经济与文化的发展。
据《北京商业史》载:元代漕运船只可抵达大都城内,即今积水潭。所以京城最繁华的商业区是附近的斜街(今鼓楼西大街),在积水潭北岸到钟鼓楼一带。另外还有两处较为繁华的街市,一处为羊角市(今西四一带),一处为枢密院角市(今东四西南)。这些街市大多有夜市,尤其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和八月十五中秋节,“街市灯火如昼,行人不绝而乐,北商南贾集聚。”
明代朱棣迁都北京后,繁密的人口、辐辏的商旅、畅达的交通,使京城的商业有了快速发展,夜市也曾繁盛一时。其中以“东单、西四、鼓楼前”三大商业区最为繁华。而清初受战乱影响,经济萧条,直至康熙年间才开始恢复。但因清廷实行满汉分居制度,当时京城商业区主要集中在前门外,即大栅栏、琉璃厂一线。由于实行严格的宵禁制度,使京城的夜市规模受到较大影响。但有一处的夜市较为繁荣,这就是地处京城东部的通州。
据《古韵通州》记载:自元代以来,通州因地处运河北端而成为漕运重镇。尤其是大量南方漕船与民船停泊于运河中,“众船相接,江上便成陆地”,由此促进了通州的商贸活动,包括“夜经济”。当时通州城最为繁华的地段是东大街一带。每到夜间,各商铺门前都要悬挂数十盏羊角灯,照耀如昼。游人与买卖人也持灯往来。整座夜市呈现出“千灯照碧,云高楼红”的繁华景象。
清乾隆五十六年(),金士龙作为朝鲜使者前往北京,正月二十八日返程途中在通州留宿,但见“店门市肆上下烛光照耀,开门迎客。有卖针者,有买茶者,有击钟诵经者,到处如是,可谓不寂寞”。咸丰初年(年),朝鲜使者姜长焕进京路过通州,饶有兴趣地游览了夜市,遂在《北辕录》记述道:“夕(晚)饭后三行步出廛(chán)里观夜市,盖通州夜市素称可观……忽有群胡数百,两两成列,各持彩灯,远近通明如白昼……列队随行者又不知其数”。另一位朝鲜使者李始源则在《通州次息庵》诗中对通州夜市赞曰:“赵燕筝筑喧迷月,苏浙帆旗细飐(zhǎn)风。日暮万灯光烛地,纷纭夜市杂华戎。”
据《通州史话》载:通州夜市历史悠久,清代已突破时间限制,“悬灯开市,达夜买卖”“往来交易,至晓不绝”“夜市之繁胜于京城,南商北客云集,水货山货无不充市。”
什刹海最具烟火气民国时期,京城最具烟火气的夜市是什刹海。明代以后,什刹海从漕运码头逐渐变成了市民休闲之地。清初这里是达官贵人和帝王独享的园所,清朝后期才恢复商用,并逐渐形成京城独具一格的繁荣市场,以前海的荷花市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什刹海趣话》称:从清末到民国年间,每年从端午节到中元节,什刹海前海南、北、东三面岸上和中间大堤上,席棚布帐鳞次栉比,各种摊贩云集,其夜市能延续到晚上八九点钟。文人陈莲痕《京华春梦录》云:每于长夏,傍晚,“裙屐争趋,咸集于斯”。
民国时有一种名为“嘎斯灯”(学名电石灯,即利用电石与水反应生成乙炔,点燃后发光)的照明灯具悄然出现,其亮度远远高于蜡烛和汽灯(煤油灯),在没有电灯之前,人们多以其照明。当时什刹海沿街商铺及摊位也多以“嘎斯灯”照明。每年从端午节到中元节,即农历五月初到七月中旬,为什刹海夜市兴盛时期。夜色降临后,一盏盏“嘎斯灯”相继点亮,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在前海南、北、东三面水岸和中间大堤上形成热闹的夜市,可谓“波光灯影相映明,前海夜市喧声动。店前摊旁多流客,吃喝游乐逍遥中。”
此外,盛夏时节,前门外大栅栏、王府井、西单牌楼、鲜鱼口、隆福寺街等处,民国后期也有过夜市,主要活动有逛街、听戏、听大鼓书、看电影,而最主要的一项是品尝风味小吃,俗称“夜宵”。而卖夜宵的大部分是街头摊商,有坐商,也有游商,即挑着担子沿街叫卖。商贩们从傍晚开始布置摊子,街灯和摊头电灯一亮,就开始营业,营业时间很长,最早也要到十一点来钟。而什刹海湖畔的多家老字号饭庄、茶楼也是顾客盈门。
旧京夜市所售物品多为廉价之物,其中的美食最具烟火气,且随着季节变换,各色美食不尽相同。夏季有雪花酪、豌豆黄、扒糕、荷叶粥等,冬季有糖炒栗子、烤白薯、冰糖葫芦、涮羊肉、烤肉等。暮色中的夜市,京味儿、京腔、京韵,构成京城夜晚别样的景致。
(原标题:夜市千灯照京城)
来源:北京晚报作者:户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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