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们对旬邑县申请的拟新建设的1座加油站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新建设的加油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19日―年2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年2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