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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精神,经初审以下考生符合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子女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23日至年5月30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实反映。举报。
享受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加分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考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均为江西籍农村户口;2、考生本人为独生子女或二女户家庭子女;3、考生本人属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本年度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名单按考生就读学校公示如下:
来源:南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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