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年第1号)
新春佳节临近。为减少输入和传播风险,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城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如实报告抵达南城的时间及地点、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申领好赣通码(见下图),并随身携带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境外国外来(返)城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进入江西境内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专车接送至县集中隔离观察点,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期间接受2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的,到期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后,纳入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单人单间,不与家人接触,每日2次测量体温,期间不得外出,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下同),检测结果正常的,可有序流动,同时做好3个月的健康随访管理,每日自我监测体温,在返城第3、4、8、12周进行核酸检测。香港、台湾来(返)城人员参照境外国外来(返)人员管理。澳门来(返)城人员,有14天内境外国外旅居史的,参照境外国外来(返)城人员情况进行管理;没有的,参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城人员情况进行管理。
3、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城人员在抵达南城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专车接送至县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期间接受2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的,到期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后,纳入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实行“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每日自我监测体温,期间尽量不外出,不得出入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会聚餐等。下同)”,无异常的,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
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的其他低风险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快递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在抵达南城时,在第一时间到县集中隔离点,进行相对集中留观,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相对集中留观,纳入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无异常的,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
5、无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人员来(返)城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登记,出示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按照“愿检尽检”原则,鼓励动员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如无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6、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汽车站、影剧院、KTV、酒吧、殡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和日常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农贸市场实行“每日一消毒、每周一扫除、每月一休市”制度。宾馆酒店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来(返)城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服务中心、银行等人群集聚并有触摸屏操作的场所和单位,须配备酒精类洗手液。医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规范探视和陪护管理。
7、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一切群众性集体宗教活动,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
8、文化娱乐场所暂停一切文艺演出活动。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等场所要加强流量控制,接待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浴室、澡堂等接待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9、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的防控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专业部门进行处置。
10、各药店一律不得向有境外国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进口货物接触史的各类病人出售退热、止咳药品。药店要建立退热、止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与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上报。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通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给社区(行政村)进行主动核查,并由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1、经营单位和居民暂停采购、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改用国内冷链食品替代。对国内冷链食品和进口零配件、机电装备等进口货物,坚持批批必检、批批过关。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三证一码”制度,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网购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来(返)城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冷链食品。
12、接收来自境外国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快递时,要戴好口罩和手套,用消毒剂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阳台等室外空旷处晾置一段时间后拆开,再对物品进行消毒。
13、即日起,各乡镇、各单位、各社区(村组)要坚持全天候值守,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做好来(返)城人员的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安排专人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同时,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加强群体性聚集活动管理。
14、即日起,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公职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在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行。返回后必须及时报告,同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
15、广大市民要减少不必要出行,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注意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抚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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