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抚州市纪委依法依纪,对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医院原院长胡珊珊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胡珊珊在南城医院任职期间,存在贪污公款、收受他人贿赂、收受礼金等违纪行为。同时,对年至年南城医院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发放该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奖金的问题,负有主体责任。
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胡珊珊开除党籍处分,依法撤销或罢免其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南城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