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初级中学、九年制寄宿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及附设学前班。
(二)招聘规模:年我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7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可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备注“受疫情影响”为“是”)”报考,此类人员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30日9:00至7月4日18:00,我县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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