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热燃保障服务中心
致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燃气用户: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城市燃气也是如此,如能按安全规则使用它,它就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不仅给您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还可能殃及邻里和无辜。在此,旬邑县热力燃气保障服务中心诚心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瓶装液化气用户:
1、请用户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加强户内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查。
2、请选购合格的液化气及燃气器具,向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供应站购买液化气;请选购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烧器具,可避免使用过程中意外熄火而泄漏导致发生事故。
3、切勿将装有液化气的钢瓶倒卧、平放、加热、摔砸或者露天堆放。严禁改换气瓶检验标记,液化气钢瓶在有效使用年限内每四年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钢瓶与灶具距离不应小于1米。
4、燃气胶管长度不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或者已使用两年的应及时更换。
5、现场无人照看时不要使用燃具,防止汤水溢出浇熄炉火,引起液化石油气泄漏。
6、每次使用完后,应将钢瓶和燃具开关关闭。
7、如果发现有人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打开门窗,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并拨打急救电话。
管道天然气用户:
安全就在一念之间,旬邑县热力燃气保障服务中心请大家时刻保持警惕,生活中拧紧燃气“安全阀”!
资料来源:旬邑县热燃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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