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旬邑县税务局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旬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年度旬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贯彻意见》(咸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保范围:
凡具有旬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
缴费时间:
年7月1日——年8月31日。
三
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元、元、元、1元、0元、0元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最低缴费档次元。
四
缴费方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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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
使用此种方式,必须确保已注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打开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登陆成功后→选择[我要缴费]→选择正常缴费(补缴历年)→选择缴费信息→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下一步]→选择自己意向缴纳的对应缴费档次→点击【申报]→弹出缴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输入支付密码→直至提示【缴费成功]的交易结果。
1
银行代缴:
缴费人员可通过以下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1
信用联社: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自助设备、发卡机自助设备、助农E终端、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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