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兜底,兜不住人情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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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却没保。要么“优亲厚友”,要么骗保,甚至有些干部给自己办低保。“人情保”“关系保”中的“猫腻”,让人欲说还休。

为了杜绝“猫腻”,陕西省日前全面展开脱贫攻坚社保兜底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陕西省民政厅要求,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正风肃纪。

陕西基层的“人情保”“关系保”怎样个“硬”法?正风肃纪要如何做才管用?

违规发放花样多

梳理秦风网“曝光台”大量被通报的案例,坊叔发现陕西基层的“人情保”“关系保”可谓纷繁复杂。大概可分为这么几类:

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亲属朋友纳入低保对象。比如华阴市华西镇孙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君和、罗敷镇待仙村原支部书记杨宏奎、澄城县冯原镇马村党委副书记阴张民、大荔县下寨镇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郭润喜、礼泉县赵镇瑶台村村委会党支部委员、副主任王少军,等等。他们违规为下属的亲戚、自己的儿子、妻哥或者其他亲戚办理了低保。

比“优亲厚友”更离谱的是,一些村干部干脆为自己办低保或者为自己申报贫困补助款。像彬州市新民镇王前村文书郑吊娃,在明知村干部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仍将自己上报为低保户。还有些村干部违规冒领贫困户的补助,比如,华阴市岳庙办卫峪村原党总支书记吕华锋违规为自己申报并领取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补助款元;略阳县西淮坝镇贤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刚、白雀寺镇木匣沟村原村委会主任贾兴平等人冒充安置户骗取安置补偿款等。

挪用补助金用于其他村务支出。这种挪用看似也是为了村务,但是严重违反工作程序,而且往往涉及的资金数额还比较大。比如旬邑县职田镇景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景超锋将28.2万元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款用于支付村上道路硬化费用和村上其他支出;商南县赵川镇扶贫中心和老府湾村套取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12万元用于解决该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和村务支出;白河县冷水镇川余村党支部原书记秦明违规套取低保资金元用于村级支出。

还有一些村干部将五保护供养金、丧葬费、贫困户合疗补助资金等侵吞为自己所有,违规将贫困户补助金发放给非贫困户等。

纵观这些操控“人情保”“关系保”的当事干部,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利用手里看似微薄的权力,违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他们似乎忘了,权力再小也是权力,权力再小也要受到约束,规矩不分大小,只要破了,就要受到惩罚。他们的违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也正是因为哪怕是再小的权力,也会给他们提供“寻租”空间,被他们用于谋私利。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基层“微权力”治下的“微腐败”无孔不入,如何制约以村干部为典型的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力”,是长期以来基层治理不容回避的课题。

“人情”“关系”搞不好会害人

日前,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国在任上受贿的详细经历被媒体公开报道。除了其妻子是“贪内助”这个比较夺目的点,坊叔还发现在他受贿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许多是他或者他妻子的同乡、朋友,或者通过各种牵线搭桥,可以和他们夫妇搭上关系的人。

遍览秦风网“曝光台”上通报的“人情保”“关系保”相关案例,也可发现众多“宁书记”之类的干部。他们虽然只有一点点权力,甚至都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官员”,但是也有他们的妻子、孩子、亲戚等人“围绕”着他们,确切地说是“围绕”着他们手中的权力,从他们的权力中得利。

“人情保”“关系保”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犯错的村干部们没有端正好自己的权力观,没有处理好自己、家人、亲朋和自己手中的权力之间的关系。比如一些村支书违规为自己和家人、亲朋办理低保,将本来应该发给贫困户的补助金占为己有或者分配给和自己亲近的人,像是将手中的权力当做了“自留地”。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提出,官僚政治是一种特权政治,在这种政治下的权力,不是被运用来表达人民的意志,图谋人民的利益,而是在“国家的”或“国民的”名义下被运用来管制人民、奴役人民,以达成权势者自私自利的目的。

书中虽然主要说的是封建时代的官僚政治,但是官僚政治的“衍生品”——官僚主义,也具有官僚政治所具有的“达成权势者自私自利的目的”的特征。那些被通报的村干部,正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达成自私自利的目的,连低保金都不放过。

包括基层村干部在内的“宁书记”之类的干部,以及围绕他们的家人和亲朋,缺少一点基本的法治观念,是“人情保”“关系保”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受贿行贿,或者违规发放、挪用贫困补助金等,只要被发现了,就是违法乱纪,双方都要受处理。手握权力的干部如果不谨慎对待请托之事,就是自己往“牢笼”里钻;请托其办事的家人和亲朋等,如果只将目光停留在自己和手握权力的当事者那点个人关系上,而看不到悬在他头上的“法治之剑”,等于是害他。

基层治理不够透明,基层监督巡视有漏洞,也令“人情保”“关系保”在“夹缝”中丛生。

近年来,陕西严厉打击基层“微腐败”,除了很多狠招,比如出台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督查制度,统一制定8张反映线索、案件、人员配备等情况的专门工作报表,逐级填报;积极鼓励和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和干部专职化等,也查出了不少问题。

但是一些“人情保”“关系保”存在的时间持续了好几年,比如平利县西河镇水田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玉清早在年10月就违规将其子李某某纳入低保对象,一直持续到年下半年才被发现和处理,而且像李玉清这样的近两年才被发现的还挺多的。这说明陕西在基层监督巡视方面还存在漏洞。

窥低保之“斑”知村级治理之“豹”

“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并不只是在陕西存在,早在多年前其他地方就已经开始清理,并且探索出一些可行有效的方法。

比如云南省设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每一位低保申请人都将录入其家庭成员、婚姻、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税务、助学等15项信息,为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提供了详尽的参考依据,申请人相关的收入、存款以及住房等情况全部纳入平台,很容易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申请条件。

这就需要陕西在清理“人情保”“关系保”时,也通过贫困数据联网等方法,早日促进低保申请发放等工作的透明化。

至于村干部权力观不够端正,他们自己和围绕他们的家人、亲朋法治观念不够,这些固然需要他们自己通过“修身”、德治来避免犯错,但是鉴于个人往往会受到利益的蛊惑,在他们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还需要党纪国法及其载体如纪委监察巡视、设立有效的举报方式等来约束他们。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某个村的村民发现有村干部违规发放低保金和其他贫困补助款的情况,有没有有效的举报渠道,举报是否有明显效果,会不会被打击报复,会不会层层转交,最后又回到被举报人所在的村委会或者乡镇一级,不了了之?

还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如果有农民想举报,想为民除害,可是他也不知道村霸背后是否有“保护伞”。这两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陕西查出了不少村霸,还专门提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即是证明。这也为我们处理“人情保”“关系保”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不要将其当做一个单一孤立的事情来处理,要将其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联系起来。

“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完善基层治理,这是一个全国性的课题。

目前农村的集体土地出租、转让、租赁费的多少、土地补偿金的收取,包括贫困补助金、低保等的发放,基本上由村官或村委会做主。但是目前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管又是缺位的,比如近年陕西扶贫领域查出的问题,在基层由来已久,原因在于有些地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薄弱,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村务公开、村监会监督等事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村级治理的问题也不仅仅要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还要着眼于解决农村“空心化”等宏观问题,村里有人了,有产业了,村级治理才能走向更加高质量、科学化的轨道……

(图片均来自网络)

来源: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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