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毒品污染了我们的生命澎湃在线

                            

毒品这个词语,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网络信息发达时代的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它的危害人们却好像知道的不多,这也导致现在社会上不少人甚至是一些公众名人也在吸毒。

吸毒者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即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毒品对吸毒者的精神心理有很大的危害,对身体也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且会导致吸毒者出现兴奋、幻觉,甚至想自杀,吸毒者在买卖过程中,对自己的家庭和社会也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所谓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痛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在年2月20日被告人张某某从西安市购得毒品海洛因。返旬后,其将购买的两包毒品海洛因藏于居住的旬邑县公租房楼道消防通道附近砖块下面。后侦查人员从被告人张某某家中衣柜上方铁盒中搜查出一包毒品海洛因,从张某某乘坐的杨某车内查找到一包毒品海洛因。后经侦查人员称量,以上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共计16.55克。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送检的从被告人张某某处查获的所有毒品疑似物均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

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16.55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本院在量刑时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对扣押的毒品外包装袋三个及铁盒子一个均依法予以没收。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一、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二、扣押的毒品外包装袋三个、铁盒子一个均依法予以没收。

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法》和《精神药品管理法》。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确、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持有、保存毒品的行为均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而且行为人非法持有的毒品,随时可能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健康。为此,为了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必须予经惩处。

原标题:《别让毒品污染了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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