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南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曝光。
本院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视情节依法采取限制消费、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